• 民國12年

    1923

    李元簇出生

    民國12年9月24日出生於湖南省平江縣。

  • 民國25年

    1936(14歲)

    懋通小學畢業

    民國12年9月24日出生於湖南省平江縣。

  • 民國31年

    1942(20歲)

    中學畢業保送中央政治學校

    民國31年國立第十一中學畢業,參加湖南省第十三屆高中畢業會考再獲第一名,由省政府教育廳保送入中央政治學校。

  • 副總統李元簇伉儷青少年時期玉照(翻拍)
  • 中國國民黨黨員兼中央政治學校學生證書
  • 高中成績優良教廳保送中央政校
  • 民國35年

    1946(24歲)

    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法政系畢業;任西北行轅政務處

    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法政系畢業;4月至10月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西北行營政務處科員。10月至隔年1月任國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轅政務處科員。

  • 民國36年

    1947(25歲)

    任西北行轅民事處;通過司法官考試;入政治大學高等科

    1月任國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轅民事處課員。4月通過年度第二次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初試,名列全國優等第一。10月入國立政治大學高等科,翌年以第一名畢業。

  • 中央政治學校12期法政系畢業
  • 35年第2次司法人員考試再試及格人員名單
  • 高等科13期畢業紀念照
  • 民國37年

    1948(25歲)

    畢業分發安東地方法院及各法院推事

    2月依志願派任安東安東地方法院推事,因國共內戰東北易幟不克就任,志願申請分發至臺灣的地方法院服務。

  • 民國39年

    1950(28歲)

    升任臺灣高等法院推事;與徐曼雲女士結婚

    4月升任臺灣高等法院推事。與徐曼雲女士結婚。

  • 民國41年

    1952(30歲)

    借調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服務

    1月借調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任副處長。

  • 民國44年

    1955(33歲)

    任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處長。

    12月任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處長。

  • 代理安東安東地方法院推事
  • 副總統李元簇早期結婚照片(翻拍)
  • 民國46年

    1957(35歲)

    兼任臺北衛戍總司令部軍法處處長

    12月兼任臺北衛戍總司令部軍法處處長。

  • 民國47年

    1958(36歲)

    赴西德歌德學院學習德文

    11月赴西德歌德學院學習德文

  • 民國48年

    1959(37歲)

    波昂大學攻讀法律

    進入波昂大學攻讀法律。

  • 李元簇於波昂大學
  • 李元簇個人證件照
  • 民國52年

    1963(41歲)

    波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2月以論文〈外國法律在國內適用之可能性〉獲波昂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準備歸國貢獻所學。

  • 民國57年

    1968(46歲)

    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3月任《中央日報》主筆。4月任中華民國國際關係研究所兼任研究員。8月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講授刑法及比較刑法等課程。

  • 民國58年

    1969(47歲)

    擔任國防部法規司司長

    3月任國防部法規司司長。任內參考世界各國制度,完成懸宕20年之久的國防部組織法立法程序。

  • 副總統李元簇早期舊照片(翻拍)
  • 國立政治大學聘請李元簇任法律學系專任教授聘書
  • 民國59年

    1970(48歲)

    兼任法律研究所主任暨法律系代主任

    8月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並兼任法律研究所主任暨法律系代主任。

  • 民國60年

    1971(49歲)

    任國防部法制司司長

    法規司正式更銜為法制司,1月李元簇擔任首任法制司司長。

  • 民國61年

    1972(50歲)

    任行政院顧問兼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6月任行政院顧問兼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6月兼任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員。8月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 行政院令李元簇兼任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暨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 國立政治大學聘請李元簇兼任法律研究所主任聘函
  • 民國62年

    1973(51歲)

    國立政治大學校長

    拔擢為政大校長,在校長任內非常照顧學生。積極革新制度、延攬師資、增加購書經費,增設系所,如增設三民主義研究所、歷史研究所丶 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班,納編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並爭取預算、拓展校地、興建校舍,擴充社會科學資料中心,新建中正圖書館等,奠定今日政大校區規模與發展基礎。

  • 蔣彥士教育部長頒授政大校印
  • 社資中心落成典禮
  • 李元簇副總統自何宜武國民大會秘書長接受副總統印信
  • 民國63年

    1974(52歲)

    兼任國立政治大學邊政研究所所長

    李校長出席校內活動

    8月兼任國立政治大學邊政研究所所長。

    李元簇校長於文化盃合唱比賽

  • 民國64年

    1975(53歲)

    學校淹水

    李元簇校長陪蔣經國視察颱風過後政大淹水情形

  • 李元簇校長於文化盃合唱比賽
  • 蔣經國視察颱風過後政大淹水情形
  • 民國65年

    1976(54歲)

    8月兼代國立政治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所長。

    8月兼代國立政治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所長。

  • 民國66年

    1977(55歲)

    4月出任教育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出任教育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任內持續進行大學校務評鑑與學門評鑑制度,提升大學教育品質,並積極推動每年4月的教孝月活動。治學嚴謹的李元簇,以其法學專業成為當時政府組織法制化的開拓者。

  • 參觀附設實驗學校教學成果展
  • 李元簇等九任教育部長合影
  • 民國67年

    1978(56歲)

    兼任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主任、任司法行政部部長

    1月兼任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主任。6月任司法行政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審檢分棣後,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李元簇為首任法務部部長。在此期間,積極整飭司法風紀,主導審檢分棣相關法規修訂,創立國家賠償制度,建立偵查中選任辯護人制度,修法確立緊急拘提制度等攸關社會秩序與人民權益之制度。

  • 民國69年

    1980(58歲)

    兼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任法務部部長

    6月兼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7月任法務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 李元簇任法務部長時期照片
  • 李元簇任法務部長時期照片
  • 民國73年

    1984(62歲)

    回政大法研所任教、受聘國策顧問

    法務部長卸任後,8月回政大法律研究所任教,繼續作育英才。9月受聘國策顧問,除了推動政府組織法制化,輔佐李登輝前總統推動憲政改革,奠定台灣民主化的基礎。

  • 民國77年

    1988(66歲)

    任總統府秘書長

    民國77年10月18日至79年5月19日擔任總統府秘書長,襄贊中樞,協助李前總統推動政務。

  • 國立政治大學聘請李元簇任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聘書
  • 總統府秘書長任命令
  • 民國79年

    1990(68歲)

    經國民大會選舉成為中華民國第8任副總統

    民國79年5月20日至85年5月19日擔任副總統。任內行事低調,並被外界形容為「沒有聲音的副總統」。

  • 民國82年

    1993(71歲)

    任中國國民黨副主席

    8月任中國國民黨副主席。

  • 民國85年

    1996(74歲)

    卸任副總統

    5月卸任副總統定居於苗栗縣頭份。任總統府資政至民國97年5月。

  • 民國106年

    2017(95歲)

    享耆壽95歲

    3月8日,安詳逝於苗栗縣頭份家中,享耆壽95歲。

  • 李元簇副總統與府內官員拜別
  • 李元簇副總統自何宜武國民大會秘書長接受副總統印信
  • 總統府資政總統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