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事略

李元簇(1923-2017年),字肇東,民國12年9月24日生於湖南省平江縣。先生少時即勤勉好學,刻苦自勵,學業成績優異。25年畢業於懋通小學,參加平江全縣小學畢業會考榮膺第一。

民國31年畢業於國立第十一中學,參加湖南全省高中畢業會考再度獨占鰲頭,由省政府教育廳保送入中央政治學校(國立政治大學前身)大學部法政系。35年畢業,獲法學士學位。畢業後,至蘭州及迪化(今烏魯木齊)等地工作,先後擔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西北行營政務處科員、國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轅政務處科員及民事處課員,兼任《青島日報》和《掃蕩報》駐蘭州記者,處理邊務,報導邊聞。

民國36年參加年度第二次高等考試,以全國優等第一名取得司法官資格,進入國立政治大學高等科,翌年又以第一名畢業。37年依高考志願派任安東地方法院推事,惟因國共內戰東北易幟,不克就任,旋改調臺灣,期間本職雖於高雄、新竹、臺北、臺中等地數度調動,實則於新竹、臺北地方法院兩地辦事。先生從法界基層實務做起,調任臺北地方法院推事時,新竹縣參議員及鄉鎮長聯名挽留,乃再回新竹地院服務,此於司法史上極為罕見。39年以績優調任臺灣高等法院推事。

先生民國37年隻身來臺任職,母親和手足均未隨同赴任,至因政局變化而滯留大陸。39年,與徐曼雲女士結為連理,婚後育有二子,立心、立天。

民國47年11月,負笈西德。初於歌德學院修習德文,翌年入波昂大學深造,52年2月以論文《外國法律在國內適用之可能性》獲法學博士學位,之後留德繼續研究。

民國57年3月返國,旋應《中央日報》之邀,擔任主筆,撰寫社論。先於中華民國國際關係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又應國立政治大學之聘,先後任法律學系及研究所教授,講授刑法及比較刑法等課程。先生學者出身,又長於行政,是故備受各方賞識和政府倚重。

民國58年3月,因其法律專業長才,受國防部延聘為法規司司長,在其任內統整及檢修國防法令規章,建立體制,草擬「國防部組織法」,60年「國防部組織法」制定公佈後,法規司改制為法制司,先生續任司長。

先生自述「余性好靜,除讀書寫作外,無嗜好,生活淡泊簡樸,今後願從事法學研究及教育工作」,畢生熱愛教學,作育英才無數。自民國57年起長期在國立政治大學任教,先後兼任法律研究所主任、邊政研究所及三民主義研究所所長。62年10月至66年4月擔任國立政治大學校長,任內多所建樹,革新校務,建立制度,致力提升教學研究水準及行政效率,為未來長遠發展厚植根基。舉其大者,如廣為延攬師資,增加購書經費,增設三民主義研究所、歷史研究所、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班,納編國際關係研究中心,擴充社會科學資料中心,新建中正圖書館,加強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另亦拓展校地,增建校舍,奠定今日政大校區規模和發展基礎。此外,非常關心學生生活、課業和社團活動,勤走校園,主動解決學生困難。

民國66年4月至67年5月,任教育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任內全心致力於全國教育之興革,鼓勵老師進修,建立教學醫院制度,改進國小課程及設備,積極取締惡性補習,期使教育正常化。先生對技職教育體系極為重視,蓋其認為,一個國家從事高深學問之研究者不必太多,如何使學生都能學得一技之長,將來在社會上能安身立命,遠比勉強取得大學文憑卻無法發揮所長來得有意義。

民國73年6月卸任公職後返回母校續任教職,講課深入精彩,兼以爬山為術科,極得學生愛戴。同年9月,任總統府國策顧問。77年10月,任總統府秘書長,盡忠職守謹言慎行,協助府院調和鼎鼐,發揮襄贊中樞之功,深為總統李登輝所倚重。

民國79年3月,當選中華民國第八任副總統於5月20日就職。任內輔弼元戎,勤慎奉職,謹守分際,有守有為。80年8月,總統李登輝頒授一等卿雲動章,表彰先生對國家社會的卓越貢獻,先生視此為畢生最大榮譽。

民國85年5月卸任副總統,之後轉任總統府資政,定居於苗栗鄉間,從此不問政事,融入鄉里,享受近鄰勝遠親的熱情生活。種菜爬山,蒔花弄草,培育茶花多達三百多種,多次參加比賽得獎。全心投入書法,揮毫潑墨之間,心無罣礙,持之以恆,樂此不疲長達二十年。先生學而優則仕,功既成則退;仕則戮力從公,無私奉獻;退則淡泊恬靜,寡欲無求,洵金剛經所謂「無住生心」者也。

民國106年3月8日於頭份家中安詳逝世,享耆壽95歲。

內容摘述自總統府(2017)李前副總統元簇先生生平事略。

 

影片回顧

「台灣寧靜改革的工程師」-回顧李前副總統元簇先生一生奉獻國家、推動憲政改革、奠定台灣民主化基礎的傑出貢獻〔總統府提供〕。